第132章(2/2)

审判:“传证人。”

整个法都安静来了。

周临先发言。他站起来,语速比刚才慢了一些,声音也更沉稳了:“审判,本案的心不是被告的取向,而是婚姻能否被撤销。”

沈予白没有等他继续说去,开了:“原告的遗书不是唯一证据。原告婚前婚后与闺的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到对被告的取向毫无察觉。原告的闺愿意作证,证明原告在婚前曾向她表示‘我老公什么都好,就是有时候觉他对我没那想法’。这分证言和聊天记录已经提,可以佐证原告的陈述。”

他看了一沈予白继续说:“原告主张被告隐瞒取向构成欺诈,要求撤销婚姻。但婚姻是什么?婚姻不是一笔易,不是一份合同,它包、责任、承诺,还有时间的沉淀。原告与被告结婚二十余年,共同生育了女,共同积累了财产。这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,不是一个‘欺诈’就能概括的。”

周临没有对证人行过多的叉询问,只是问了一句:“你和原告是多年的朋友,你的证言可能带有倾向,你承认吗?”

审判宣布质证环节结束,辩论。

证人席上站起一个人,四十多岁的女人,她是邱颜大学时期的室友,也是邱颜几十年的闺

沈予白的声音还在继续:“被告代理人说,原告阅读同题材的文学作品,所以她对同恋群有认知。这是一个逻辑错误。知世界上有同恋,和知自己即将嫁的人是个同恋,是两回事。原告读过的书里没有一本写着‘你的未婚夫是同恋’。这个所谓的‘知’,没有任何证据支持。”

“审判,各位审判员。被告代理人刚才说,婚姻不是一笔易,不是一份合同。我方同意。”

沈予白站起来,双手自然地垂在侧,目光落在审判席上。

旁听席上鸦雀无声。记者的录音笔亮着红灯,相机的快门偶尔响一

“婚姻确实不是易,不是合同。婚姻是两个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,共同选择一生活方式。这个意思表示的心,是诚实。没有诚实,婚姻的基础就不存在。”

证人看了他一,说:“我承认我站在邱颜这边,但我说的是实话。她当年确实不知。”

审判看向沈予白:“原告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。”

; 审判接过那封遗书,看了一遍,传给旁边的审判员。两位审判员传阅完,表都有了一些变化,但没说什么。

他停了一,继续说:“原告请求撤销婚姻,其本质是想抹去这二十多年的婚姻历史。但法律不能因为同原告的不幸,就突破现行的法律规定。撤销婚姻的法定形是明确的,同恋隐瞒取向不在其中。如果法支持了原告的请求,那无异于以司法裁判的方式修改了法律。这是立法者的职权,不是法院的职权。”

周临沉默了两秒,说:“被告需要时间审查原告补充证据的真实。请求法给予适当期限。”

周临站起来:“审判,原告提的这封遗书,其真实有待一步鉴定。且遗书的容本是原告单方陈述,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唯一依据。”

审判没有上回应,转向沈予白:“原告代理人,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提?”

他停了一,看了一对面的程建明才继续说:“本案的被告,在结婚之前,隐瞒了自己的取向。他不是没有机会说,是他选择不说。他选择了隐瞒,因为他知,如果他说了,原告不会嫁给他。这不是推测,是事实。原告在婚前与闺的聊天记录、七年前的遗书、恢复记忆后的陈述,都指向同一个结论:如果原告婚前知被告的真实取向,她不会走这段婚姻。”

证人作证的容很简单:邱颜在婚前跟她说过,程建明对她很客气,客气得不像一个恋中的男人。她说:“我当时还开玩笑,说他是不是不行。邱颜说不是,说他就是那格,慢,要慢慢来。”证人顿了一,看了一原告席上的邱颜,邱颜没看她,低着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挲着。证人继续说:“她从来没有怀疑过程建明是同恋,如果她当时知,她不会嫁给他。她不是那人。”

审判看向周临:“被告代理人对原告的补充证据是否需要一步质证?”

沈予白说:“有。原告请求法允许证人作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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